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创业可换50学分_地方-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创业可换50学分

首页 > 

地方

 > 湖北

 >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创业可换50学分(图)

创业能换来50学分!日前,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出台了《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分转换原则性意见》,称“对学生自主创业可进行不超过50学分的课程学分转换”。本科阶段平均学分才180个左右,而创业就可得50学分?!该校此规定一出,当即引来一片争议声,教育专家表示,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妥之处。

给予创业空间

“本想开一个摄影工作室,但专业的课程很多我怕耽误上课”,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大二学生焦点告诉记者,最近学校新出台了创业置换学分的规定,他终于没有顾虑了。

大三珠宝设计专业的丁火强和同学一起创办了武汉亦工坊工化发展有限公司,“我们开珠宝工作室也是跟专业相关,从事创业也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学校推行这个规定对我们帮助很大,给了我们更多的创业空间。”丁火强说。

“我们班有30多人,其中很多同学都在做微商,老师也鼓励我们创业。”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张天祥说。学校创业氛围很浓,创业换学分可将理论课程转换为实践,虽是不同的考核方式,但他更倾向于后者。

创业不能代替上课

规定出台以来,学校内也出现反对声:“学生创业了,专业还需不需要”,“开个茶水店算不算创业”、“要创业,高中直接创业就是了何必到大学来呢”等等。

一位家长对记者说:“这个规定不就是支持‘读书无用论’吗?如果在大学里不去上课跑去创业,还上大学干嘛。担心孩子既没创业成功又没学到专业知识,得不偿失。”

该校广播电视新闻专业袁慧说:“我觉得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换学分,创业不一定要在学校里面,即使没有创业换学分,毕业之前都有几次实践的机会,同样可以锻炼自己。”

在该校,对于该规定不少同学有疑虑:如何评定创业置换学分的标准?怎样算是创业?创业达到什么程度可以得到学分?如果创业失败了还能不能获得学分?

校方

核心课程学分不能抵消

针对学生的一些疑惑,教务处处长李庆介绍说:“对于创业学分的认定,需要学生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如创业计划书、公司工商税务登记的相关证件、财务报表等,也配备指导教师跟进指导,为学生创业成功提供必要的支持。如果微商创业需要转换学分,可用交易量作为依据来判定。

李庆表示,专业的核心课程学分是不能用创业抵消的,每个专业的核心课程有20多个学分。

据悉,本科阶段平均学分在180个左右,文科大约160个学分,理科在180多,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而核心课程是必修课中最重要的专业课。一般必修课占到140个学分,选修课占到20个学分。

该校校长助理郭霖介绍,大学生创业不是学生的个人行为,背后有学校强大的支持,如硬件保障、企业导师指导、专门课程的培训及一系列的服务,有学校管理部门对创业标准的认定、过程的跟踪、结果的审核等,可以说学生创业不光是学生个人的事情,而是有学校作为强大的支撑去创业,但这并不意味着让所有学生最后都去创业,经过创业实践,认为自己还不具备创业的能力,也有利于学生更踏实地就业。

占用必修课的学分有所不妥

“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昨晚,知名高等教育研究专家、武汉大学胥青山教授认为,该规定对学生创业是种促进,但学分的抵消比例不宜过大,创业抵消学分只能在选修课学分上做文章,不能抵消必修课的学分,否则达不到专业课的培养标准,也就不符合国家的人才培养标准。(记者杨佳峰)

另据 长江日报消息

开公司能顶一学年学分 一高校鼓励学生创业新规定引热议

“我正想开一个摄影工作室,又怕耽误了上课,学校出台的新规定让我这下没有顾虑了。”昨日,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大二学生王诺舟对长江日报记者说。他所说的新规定指的是该校“学生创业可替换50个学分”的新规定。

近日,该校出台《学分转换原则性意见》,其中明文规定:对学生自主创业者,可进行50个学分的转换;在保证学生学习了基础和主干课程的前提下,学生可跨学科、跨专业选择创业所需课程,由学生本人和所在院系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据了解,该校本科生4年里总共要修满190个学分,50个学分接近于一学年的学分。该校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创业的学生一学年都可以“合理翘课”。

新规定出台后,不少正在创业的学生感到很兴奋。该校创业者协会会长张恩同学说:“创业难免会与上课冲突。以前我可能会选择逃课,但有了这个新规定就不必担心了。”该校珠宝设计专业的丁火强和同学一起创办了武汉亦工坊工化发展有限公司。他说:“这个新规定对我们帮助很大,给了我们更多创业空间。”

与此同时,不少学生有所疑虑:创业达到什么水平可以算学分?开茶水店算不算?创业失败还能不能算学分?有家长也提出质疑:“这个新规定不就是支持‘读书无用’吗?万一孩子既没创业成功又没学到专业知识,得不偿失。”

该校教务处处长李庆表示,认定创业学分,需要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还会考察其项目计划书、团队人数、营业额等,需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最好和专业相关,才能获得转换学分。目前,这些评定细则正在制定中。

李庆同时表示,学生创业失败也能获得学分。失败是一种人生体验,会让学生明晰今后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更有动力去学习。

该校校长助理郭霖介绍,今年7月,该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挂牌成立,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学生创业。“创业置换学分”也是手段之一。学校提倡“创业与专业相结合”,将根据创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兼顾学生创业和学业。学校还将给创业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跟进指导。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自考 09年福建10月自考成绩公布
      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19日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首页的“考籍系统”查询,此外也可以采用声讯台电话或手机查询,获取自己的考试成绩。
    • 自考 福建:2008年7月起8个自考专业不...
      记者昨天从省自考办了解到,从明年7月考试起,将不再安排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旅游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等旧专业课程考试。旧专业停考后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顶替执行,具体顶替规定可登录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查询。
    • 自考 福建截止2009年2月10日外省转入...
      考生查到自己的信息后请按照以下说明办理相关手续,该转考考生名单我们将每月更新公布一次。(1)考生持转出省(市、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转考证明(或介绍信)、课程合格证(课程合格证遗失者应持有原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盖章的成绩证明)到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籍科办理转考手续。由省自考办审核后开具转考介绍信到考生要转入的设区市或县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转考的考生按首次报考的有关规定办理。(2)考生在外省已取得的
    • 自考 福建:2007年10月份自考成绩已更...
      2007年10月自考成绩已更新(监所管理专业课程成绩以及风险管理和国际财务管理成绩已公布)、2007年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和免考审核结果已公布,欢迎相关考生登陆本网首页“考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 自考 福建:2007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开...
      福州市2007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现已开通,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将于11月21日至26日领取。记者14日从市自考办获悉,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持准考证领取,逾期未领将不予保存。据悉,考生可登录福州自考网(
    • 自考 福建福州08年自考办转考办理程序
      一、省内转考:省内各地市间转考——网上申请1.考生应先到拟转入地(市)作为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2.考生登入福州市自考网(www.fzzk.cn)申请办理。3.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应打印“省内转考申请结果”单,在办理毕业申请时连同课程合格证一起提交。二、本市转外省:福州市自考办受理1.福州市自考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考生上交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并与该考生的考籍库内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合格证但
    • 自考 福建:10月自考成绩和下半年实践成绩...
      今年10月自考成绩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预计将于11月13日公布,有3种成绩查询方法供考生选择。有三种成绩查询方法供考生选择:1、登陆“福建自考”网(
    • 自考 福建厦门2009年4月自考新生照相时...
      2009年4月自考已报课程未照相的新生请注意:最后安排一次照相时间是2009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2:30—5:00。地点:火炬二路269号(大唐世家厦门三中旁),电话:5703121特别提醒:4月自考有报课考并交费没照相的新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自负,请考生互相转告。
    • 自考 福州:2007年1月自考考点地址及乘...
      考点代码考点地址乘车线路联系电话0101001福州外国语学校仓山区公园路39号20、2834720490101002福州四十中仓山区三叉街三高路3、917、8、803、908830113520101003福州十一中鼓楼区劳动路18号26、702、802、19、19支路、971、956、51、52、949875534570101004福州十八中鼓楼区西门善化坊37号1、5、27、960、911875
    • 自考 福建:2008年7月自考成绩查询各种...
      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7月28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1、网络查询:登陆“福建自考”网(
    • 自考 福建:200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1...
      本报讯200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将于11月20日进行,根据省自考办的新规定,从今年开始,本科段预毕业生如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到专科毕业证等信息的可不必进行公证。据悉,今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的办理工作将于11月20日至22日进行,逾期未能办理的得参加下一次的毕业生办证。我市的自考毕业生应于11月15日至17日到市招考中心申领《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有关情况一览表》等资料,
    • 自考 江西2013年4月自考时间:4月20...
      2013年4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一、报考条件和对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 自考 福建:2009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6—11日。考试时间:2009年1月10—11日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5—30日网上报名网址:
    • 自考 福建:集美大学新开设7个高教自考主考...
      经研究同意你校自2008年1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专科)、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专科)、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专科)、国际商务专业(专科)、服装设计专业(专科)、模具现代制造技术专业(专科)和计算机网络及应用专业(专科)等七个专业,现就开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你校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0744)、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专科)(专业代
    • 自考 福建08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
      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1、网络查询:登陆“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首页的“考籍系统”查询。2、电话查询:96168935683、手机查询:(1)移动手机发送短信ZK#准考证号到1062831512查询;(2)提前预定发ZK+准考证号;实时点播发CJ+准考证号;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均发送到10629520。
    • 自考 福建:2007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办理...
      本报讯来自省自考办的消息,2007年下半年各设区市办理毕业申请时间确定,具体为:福州11月21日~11月26日;厦门11月19日~11月24日;泉州11月18日~11月22日;莆田11月14日~11月22日;漳州11月18日~11月23日;龙岩11月15日~11月23日;三明11月23日之前;南平11月19日~11月23日;宁德11月20日之前。据了解,考完所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验、操作或毕
    • 自考 福建:2007年4月、7月自考理论课...
      开考专业主考学校星期六(4月21日)星期天(4月22日)代码名称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030106法律(本科段)厦门大学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0249国际私法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5679宪法学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245刑法学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0015
    • 自考 福建:南平市2008年1月份自考12...
      我市2008年春季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时间定于07年12月11日至17日,全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县(市)教育局自考办及指定的报名站报考。网上报名时间定于07年12月11日至08年2月11日,各县(市)在籍的考生也可通过福建自考网(
    • 自考 福建:2006年上半年自考免考审核查...
      本报讯(记者郭秀萍)昨日,来自市自考办的消息说,2006年上半年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审核结果网上查询已经开通。考生可以通过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考务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上半年的免考审核通过课程。
    • 自考 福建省2009年1月份自学考试成绩查...
      2009年1月份自学考试成绩可以查询了,成绩查询方式全省统一为:1、网络查询:www.fjzk.com.cn2、电话查询:96168935682009年上半年网上转、免考已开通,请有关考生及时上网办理。
    • 自考 福建2005年7月自考理论课考试时间...
      星期五(7月1日)星期六(7月2日)星期日(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公共课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10大学语文(专)0011大
    • 自考 福建:厦门2008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11月30日2、报考方式:⑴、厦门市商业银行金融通报考:考生只要拥有一张厦门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卡(银鹭借记卡、银鹭卡、银鹭U利卡、联通U利卡)和准考证号,就可轻松完成报考。(附金融通各网点位置)⑵网上报考,报考网站:厦门招生考试中心(www.xmzskszx.net)支付银行:招商银行3、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可通过网上报名,或拨打16881
    • 自考 福建:2008年7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
      开考专业主考学校星期六(7月5日)星期天(7月6日)代码名称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030106法律(本科段)厦门大学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0249国际私法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0015英语(二)0167劳动法0258
    • 自考 福建:2008年4月自考12月11日...
      福州市自考办昨日消息,2008年4月自考福州报名时间已经确定,考生有三种报考方式。在籍旧生网络报考时间为2007年12月11日~2008年3月2日,******络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1日~2008年2月24日,福州市所有考生都可登录福州自考网
    • 自考 福建:2008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开...
      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1、网络查询:登陆“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首页的“考籍系统”查询。2、电话查询:9616893568。3、手机查询:(1)移动手机发送短信ZK#准考证号到1062831512查询;(2)提前预定发ZK+准考证号;实时点播发CJ+准考证号;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均发送到10629520。
    • 自考 福建:福州2009年10月份自学考试...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1、网络报考时间:2009年6月11日—9月5日。报考对象为福州市所属十三个区县(市)在籍考生(旧生),******络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日—2009年8月30日,报考对象为首次参加自学考试考生。为完善考籍管理,维护考生切身的利益,福州市所有在网络上报考的考生应登陆福州自考网http://www.fzzk.cn报考。报考费从考生持有的已开通网银功能的招商行“
    • 自考 福建:2009年1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
      由于2009年1月份考试后的各项工作恰逢新春佳节,所以考试成绩将于2月24日左右公布,成绩查询方式全省统一为:1.网络查询:www.fjzk.com.cn2.电话查询:9616893568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方便考生,减轻考生及家长的负担,我们对成绩查询声讯服务重新进行了招投标,现声讯服务费降至0.70元/分钟。
    • 自考 福建:福州市自考毕业鉴定及毕业申请相...
      根据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已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毕业申请点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正楷逐项认真填写,在单位、家庭地址一栏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快捷的联系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考生在自我鉴定中必须对自己的政治、现实表现如实做出自我小结,并请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社区、村委会对考生政治、现实表现做出客观的鉴定并加盖公章。毕业申请时
    • 自考 福建:07年10月自考9.8万人参加...
      今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7日至28日举行。记者昨从省自考办获悉,全省报考人数共计9.8万人,考试科次达到20万科次,全省共设立99个考点。相关链接:
    • 自考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考生信息...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的公告根据《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赣考委字[2013]2号)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各类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赣考院自字[2011]6号)精神,凡因姓名、身份证信息变动需要修改自考考籍记录中个人基本信息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向报名所在的县(区)招考办或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