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该通知旨在统筹考虑中央高校各项功能,完善基本支出体系,更好支持中央高校日常运转。同时,通知提出,重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项目支出体系,区分不同情况,采取调整、归并、保留等方式,加大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
通知提出,改进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突出公平公正,强化政策和绩效导向,增强中央高校按照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的能力,促进中央高校内涵式发展,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同时要求,今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结合中央高校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适时对项目设置、分配管理方式等进行调整完善。
通知提出,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基本支出体系,要求在现行生均定额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中央高校本科生均定额拨款总额相对稳定机制:
——以2—3年为一周期,保持周期内每所中央高校本科生均定额拨款总额的基本稳定;
——上一周期结束后,根据招生规模、办学成本等因素,重新核定下一周期各中央高校本科生均定额拨款总额,并根据中央财力状况等情况适时调整本科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引导中央高校合理调整招生规模和学科专业结构。
——逐步完善研究生生均定额拨款制度,继续对西部地区中央高校和小规模特色中央高校等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将中央高校学生奖助经费由项目支出转列基本支出。
此外,通知提出,重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项目支出体系,新的项目支出体系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由现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资金整合而成,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用于校舍维修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建设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方面。主要根据办学条件等因素分配,实行项目管理方式。
——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由现行本科教学工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专项资金整合而成,支持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扩充支持内容,统筹支持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师和学生、课内和课外教育教学活动,用于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主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因素分配,由中央高校按照规定统筹使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延续项目,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活动进行稳定支持。用于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按照现行方式分配和管理。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在“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及促进内涵式发展资金等基础上整合而成,引导中央高校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用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主要根据学科水平、办学特色、协同创新成效等因素分配,实行项目管理方式。
——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延续项目,引导和激励中央高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按照政策对中央高校接受的社会捐赠收入进行配比,由中央高校按照规定统筹使用。
——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延续项目,引导中央高校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主要根据管理改革等相关因素分配,由中央高校按照规定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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