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在广东省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根据前期摸底,预计明年留在惠州参加高考并符合“异地高考”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约有1000人。昨日下午,惠州市召集教育、发改、公安、住建、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举行随迁子女考生高考报名工作协调会。
会议强调,一是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包括教育、发改、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二是加强资格审核。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后,各地教育局、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各负其责,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防范资格造假。三是建立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健全监督体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考生名单,将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同时实行倒查追责。四是加大打击弄虚作假力度。
此外,市教育考试中心还强调,不符合报考资格,且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底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2016年2月5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11月27日前,符合在惠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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