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定向招聘特殊人群职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4、长顺县辖区内,任职满1年以上(或者曾任职满一届以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支两委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限截止2015年11月27日累计服务满1年的人员报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5年11月27日已满服务期限的人员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5年11月27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2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在报名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信息登录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qn.lss.gov.cn/)查询,详情登录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查询。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长顺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商拟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15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2月5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并由县招聘办面向社会公告。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公告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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