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1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简介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教育部2003年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历史悠久,最早的系始建于1912年,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并形成了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坐落在天津第三高教园区的新校区占地2800亩,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在此落户。
学校下设15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现有13个博士点、44个硕士点和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以及MBA授予权,47个本科专业及25个高职专业,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还有天津市的“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和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还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同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紧紧围绕学科建设的需要,优先引进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实验室、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品牌专业及新办专业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确保聘任人员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审定学校人才引进规划,对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人才类别和待遇标准,协商解决人才引进中的特殊问题。人事处负责处理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日常事务。
用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对本单位拟引进人员的考评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相关学科专家、教务处教学督导组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对拟进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核,并提出考评引进意见。
(二)对于管理岗位及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纪检监察处、学工部、人事处、团委、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四、招聘计划
(一)教学、科研教师招聘方案
天津工业大学2011年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学科研教师145名:
以上人员,由我校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直接考核,全年随时招聘。
(二)实验教师招聘方案
1. 岗位名称、名额及要求
根据需要,我校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教师12名。
2. 岗位职责:
(1)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注意分工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2)要有计划的安排好每学期有关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做好实验前所需材料、实验方法等准备工作。
(3)编写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结合有关学科发展新动态,及时引进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内容。
(4)严肃实验课纪律、加强考勤,严格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批阅实验报告,做好实验课教学总结工作,客观、公平评定实验课成绩。
(5)不断革新实验手段,自觉承担实验装置仪器设备的设计,参数测试及处理等工作,掌握有关的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使用,调试方法,用好、管好仪器设备,促进实验教学的深化改革。
(6)协同实验室管理人员搞好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维护及安全卫生工作。
3. 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2011年4月8日——4月18日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及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jp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及方案。
(2)公开报名:2011年4月19日——4月30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确认表》,连同个人简历(中文)一并发送至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邮箱为rsc@tjpu.edu.cn,rsc_tjpu@163.com,为防止邮件丢失,建议同时或分别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天津工业大学×××(部门)实验员”。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以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由人事处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初选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留应聘材料底稿);具有博士学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心理测试及面试环节。
(4)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主要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组成,时间初步定在2011年5月15日——5月31日,按照实验室分批进行。
笔试主要考查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5日8:30—10:00
心理测试:10:00—10:30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具体岗位需要制定实验操作测试内容。
面试:自我介绍(姓名以编号代替),中文阐述岗位认识,解答岗位案例分析试题(随机抽取试题),接受评委提问。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
(5)成绩计算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满分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后7天内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
(6)体检
拟招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参加由学校和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
(7)考察
学校及具体用人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向培养单位调研、工作实践考察等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公示: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校人事处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审批:公示期满一周内,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天津市教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10)聘用:审批通过的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
(三)综合管理、通用专技及图书管理人员招聘方案
根据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用专技人员17名、综合管理人员6名、图书管理人员2名,此类人员拟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1.招聘名额、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2.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2011年4月8日——4月18日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及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jp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及方案。
(2)公开报名:2011年4月19日——4月23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天津工业大学报名确认表》,连同个人简历中文)一并发送至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邮箱为rsc@tjpu.edu.cn,rsc_tjpu@163.com,为防止邮件丢失,建议同时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天津工业大学××岗位”。
特别说明:本次招聘采取天津市高校统一考试制度,应聘人限报考一所高校。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审查及初选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4日前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布,并由人事处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初选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留应聘材料底稿);具有博士学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①身份证;
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须有学校意见及印章);
③本人纸质简历;
④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读人员提供研究生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⑤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已发表的论文、论着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4)笔试及心理测试
考试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天津教委组织的公共科目统一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管理知识和基本业务素质;另一部分为应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及心理测试,专业科目考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2011年5月8日
①公共科目考试:8:30 —10:00
②专业科目考试:10:00—10:30
③心 理 测 试: 10:30—11:00
注: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网上公布面试名单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初定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011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
主楼第二会议室
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面试顺序:按姓氏拼音正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内容:外语自我介绍(姓名以编号代替),中文阐述岗位认识,解答岗位案例分析试题(随机抽取试题),接受评委提问,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
(6)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皆为100分,面试成绩得分由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适合所聘岗位者不予录用。
面试后7天内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成绩可上网或电话查询)。
(7)体检
拟招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参加由学校和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
(8)考察
学校及具体用人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向培养单位调研、工作实践考察等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9)公示: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校人事处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审批:公示期满一周内,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天津市教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11)聘用:审批通过的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
七、聘用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按正式编制聘任,首次聘期5年;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按人事代理制进行聘任(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类教职工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待遇,人事档案委托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首次聘期2年。
八、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编:300160
联 系 人:马晓光 蔺-洪全 贾彦军
联系电话:022-24528270 24528687 传真:022-24528270
E—mail:rsc@tjpu.edu.cn rsc_tjpu@163.com (建议同时发送,以防丢失)
网 址:http://www.tjpu.edu.cn http://211.68.113.82
监督电话:应聘人员如对本次招聘程序或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向校纪检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纪检监察处电话:022-24528181 人事处:022-24528270。
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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