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进行。近日,从漯河市招办获悉,河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15年11月7日至11日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确认,漯河市2016年报考研究生人数较往年大幅增长。
结合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新情况,漯河市招办认真做好报名各项工作,在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开设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宣传专栏,在方便服务考生的同时,加大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报名期间,漯河市招办向每位考生发放《致全省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宣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特别提醒考生关注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的刑罚的条款,即“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悉,所有报名考生都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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