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以往,对于报考考生,在被录用为公务员后,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才会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这次的实施方案,明显加大了对不诚信报考者的处罚力度。”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中明确,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考生,如果无正当理由放弃,2年内(即2013年至2014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 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 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