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控学校专业大类。引导中等职业学校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以专业优势凸显办学特色。原则上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设置的专业大类不超过4个,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市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超过3个,达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超过2个。
二是优化区域及学校专业布局。支持“一圈”地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等专业。支持“两翼”地区重点发展“农林牧渔”、“资源环境类”、“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类”等专业。同一行政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之间,错位设置专业,校际之间交叉专业不超过学校专业总数的50%。
三是开设新专业,拓展服务领域。支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先开设信息技术、加工制造、石油化工、材料与能源、资源环境等专业;积极开设物流、商贸、旅游、护理、家政服务、学前教育、金融事务等相关专业。支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需要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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