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于1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具体面试日期和相关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至27日。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
面试每日上午9时、下午1时30分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5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2时前报到完毕,下午1时2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
(一)面试地点: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官培训中心(麓琳宾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216号。
(二)乘车路线:1、从天津火车站乘坐827路公交车到秀丽园站下车,步行约1000米即到;2、从天津火车站乘坐28路公交车到第三石油化工厂站下车,步行约880米即到;3、从天津火车站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乘坐出租车到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官培训中心,约需20元。
四、考生携带材料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论坛)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二)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
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体检和体能测试安排
2月27日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2天左右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试考生具体的体检、体能测试事宜。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等环节。
(一)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3:1,如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分=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5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
(三)体能测试考生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四)体检和体能测试地点均在天津,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原则上在天津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原工作单位。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侯考室和考场。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总站。对于随意放弃面试的,我总站将把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其他公务员招录单位参考。
(三)为方便考生前往天津应试,请考生留意人民网天津视窗天津边检总站网页(http://www.022net.com/channel/tianjinbianjian/)公布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张晓川
联系电话:(022)24739037、24739039。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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