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笔试前须提供硕士及其以上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10日09:00-2015年11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10日09:00-2015年11月2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盐城师范学院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费和考试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试讲:
(1)笔试考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心理学和教育学等相关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专业内容所占分值比低于笔试总分的60%。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试讲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办法将通过网络告示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合格线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试讲成绩7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www.rsc.yctc.edu.cn人事动态栏)、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试讲之前,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8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0515-88258051 0515-88233050 0515-88233960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吴老师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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