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校学生均不得报考。(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人,具体计划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 职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数量 | 相 关 条 件 | ||||
学 历 | 学位 | 专 业 | 资 历 | 其 它 | |||||
营口市外商服务局(2998456) | 营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998456) | 韩语翻译 | 管理岗位 | 1 | 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科:韩国语,朝鲜语 研究生:亚非语言文学 | 1980年11月9日(含)以后出生,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6级证书 | 二外为英语6级或专业英语4级及以上。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5年11月17日--11月20日(下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到市外经贸局(市政府四楼东侧456房间)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各类证书要求自带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相关资历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必须与招聘资格条件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营口市外商服务局招聘职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形式。
(1)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内容均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面试、笔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笔试环节。笔试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笔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入选的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笔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依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在笔试成绩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聘请市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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