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早晨8:30(北京时间)之前,到地委党校门口集合,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并准备钢笔或碳素笔、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男生370元,女生470元,费用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和管理。
联系电话:0906-213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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