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3—6岁的重庆市江津区贫困儿童就读幼儿园,每人每年可获得共计2160元资助。记者日前从江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了解到,该区日前出台政策,对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实行保教费和生活费补助,以确保贫困家庭的儿童也能接受学前教育。
据悉,凡年满3至6周岁(以当年8月31日为准)的重庆籍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和在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就读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均可获得此项资助。补助标准为保教费按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共计2160元。
如何申请补助?据悉,在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可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交《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该区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明、幼儿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在卡贫困户等有效证明材料后,填写《重庆市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经幼儿园、教委审定后,即可申请补助,补助将发放给受助儿童所在幼儿园,时间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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