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报名截止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招聘程序
贵州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应聘人员在201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1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00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截止至11月1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51-88292297;0851-88292203。
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5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类别属于Ⅰ类的: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专业类别属于Ⅱ类的: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5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
公共基础知识,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英语,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英语》分值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如下:
教师岗、实验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岗位类别A、B、C)笔试成绩=英语成绩4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
辅导员岗(岗位类别D)笔试成绩=英语成绩3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70%。
附中教师岗(岗位类别E)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免试英语)。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有效《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面试时间及要求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专业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总成绩(岗位类别A、B、C、D)=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岗位类别E)=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联系电话:0851-88292297;0851-88292203。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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