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
报考。
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步骤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发布。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 11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三楼会议室(省粮食局院内)。
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请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版,近照)。
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还未毕业的,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请登录辽宁金农网(www.lnjn.gov.cn)查询。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到辽宁金农网(www.lnjn.gov.cn)查询,最低合格分数线商省人社厅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经过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为试讲)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试讲)。最后一名面试(试讲)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试讲)。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面试的方式
应聘院(校)教师岗位的为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试讲)应聘者说明情况。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查询辽宁金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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