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将使用金属探测仪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
(一)入场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考生安全、考试安全的常规安全检查,考生要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安检工作。
(二)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含对讲机、耳机、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考试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禁带物品,开考前若考生已带了禁带物品,须放在违禁物品置放处。
(三)为了方便监考员进行考前安检工作和考生顺利快速进入考场,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考场规则》要求,不得携带其他考试无关物品,特别是金属类物品,如手机、耳环、项链、多功能金属手表等。
(四)考生应于考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考场,接受安全检查。要在考场门口自觉排队,有秩序地等待检查。进场时,应主动将《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交监考员核对,然后自觉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五)考生入场前接受安检是每个考生应配合的义务,每位考生必须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拒不配合检查的,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考生才能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安装手机屏蔽器,同时将使用无线耳机追踪器进行考场信号追踪
按照考试规定,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能进入考场
应考人员考试所需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由考点提供,考生考试完毕后装入文具袋放在座位上,由监考人员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
本次考试考点均设在昭阳区,请各位考生注意出行安全,提前做好食宿安排,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10月30日下午各考点将开放考场,请各位考生熟悉自己的考点考场。
考生如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全或有其它考试相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与市人社局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70-2125983。
考 场规 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前依据所持准考证明确考试科目、时间、考场和
座位号。
二、应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场外等候安检,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按照准考证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查对。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进入考场。如身份证遗失者,必须提供其它有效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它有效证件仅包括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必须贴上照片并加盖印章)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余证件不能作为有效证件使用。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退场;如有特殊原因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四、应考人员只准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计算器、手机等电子设备及考试文具和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严重违纪处理。(考试所需签字笔、2B铅笔、橡皮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带出考场)
五、考试开始后,应考人员必须先在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试卷或答题卡(纸)上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褶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规定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用考场提供的签字笔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的,需用2B铅笔填涂。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相互交谈、传递物品、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及答题卡(纸)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和考试文具带出考场,带出考场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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