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考试院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15年11月15-17日,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报名;2015年12月1-7日,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2015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
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根据“通知”,五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间分两个时段
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分两个时间段:
2015年11月15-17日,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报名,15-16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1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所有艺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自2016年开始,安徽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按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戏剧影视类和舞蹈类分别实行专业课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报名的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报名,戏剧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课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的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2015年12月1-7日,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及保送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以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等),其中,1-5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6-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
此外,2015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
艺体考生文化考试报名与文理科相同
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另外,历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
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各市、省直管县招生考试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2016年高考的残疾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评估上报。
随迁子女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
根据相关规定,户籍、学籍均在安徽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地报考;具有安徽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安徽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安徽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政策加分申报12月31日结束,最高加20分
2016年高考政策加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考生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安徽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安徽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3.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1) 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2)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3)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4)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经教育部审定,安徽省体育特长生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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