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1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于10月17日在沈阳市召开督导检查反馈会议。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出席会议,国家督学、江西省教育学会会长、督导检查组组长王占铭代表国检组宣读了反馈意见,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佟昭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几天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成7个小组,对我省2015年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24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核查了有关档案材料,抽查了150多所中小学校,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开展了问卷调查,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据了解,多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标准化学校建设、办学行为规范、信息化推进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效。近三年,省委、省政府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保障投入,率先启动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学业质量增值评价监测,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力推进,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2012年在全省所有县区均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强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我省有7个县(市、区)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并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14年,又有17个县(市、区)申报并并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15年,共有24个县(市、区)申报并接受此次国家督导检查。三年来,一年一大步,基本实现了成倍增长,实现了数量和质量双丰收。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反馈意见中指出,辽宁省不断强化组织、经费、制度三大保障,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教育布局规划、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三大统筹,大力推进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推进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综合评价三大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督导监测机制、学校管理机制、资源共享机制三个创新,努力提高均衡发展水平,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还对我省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佟昭副秘书长代表省政府在表态发言中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争取到2018年底,全省110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到2020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和水平取得新突破。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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