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已经建立起覆盖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完整的资助体系,并重点加大对双语授课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等群体的资助力度。
据了解,在学前教育阶段,自治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牧区双语授课儿童予以资助。在义务教育阶段,自治区全面实施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所有双语授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高中教育阶段,自治区对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实施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双语授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职业高中寄宿生补助住宿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职业高中全日制一二年级农村牧区户籍学生和旗县镇非农牧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
在本专科教育阶段,自治区已形成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研究生教育阶段,自治区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4年起,自治区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本科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高职高专类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是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中资助标准最高、资助力度最大的资助项目,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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