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8月13日。
集中地点: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文昌西街1388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考生个人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参加体检的公安类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于8月13日上午7:00到晋城市人才市场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体检机构认真检查所有规定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356-696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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