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山东省结合“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文化层次高、理解能力强、接受新事物快的优势,切实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增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年来,山东先后选聘5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地市根据实际也选聘了部分大学生“村官”。他们到村任职后,有效改善了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在服务基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山东进一步明确大学生“村官”的目标任务,要求他们当好“理论宣传员”、“民情收集员”、“经验推广员”、“工作协调员”、“便民服务员”。
山东省发挥大学生“村官”思维活跃、工作方式灵活的特长,组织他们参加理论宣讲团、巡回宣讲队,通过农村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宣讲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组织大学生“村官”通过记录“民情日志”、“村官日记”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提出改进建议;鼓励他们运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身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人和事,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大学生“村官”把学习上的收获转化为办事的具体行动,积极参与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管理村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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