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发布: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方案
规定疫苗接种程序生部23日发布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就疫苗的使用、预防接种的实施等给予了明确规定。
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免疫程序、接种人群与地区、接种疫苗的时间以及疫苗接种反应。
·优先人群:学生及教师等人群优先接种
甲流疫苗指导意见指出,根据目前的资料,疫苗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优先考虑的人群为: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卫生部将根据国内外孕妇人群临床实验进展,适时提出其疫苗使用意见。
在接种地区方面各地可优先考虑在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实例:北京两万八千八百六十四人接种甲流疫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中心主任梁晓峰在二十三日的媒体通气会表示,截止到二十二日十七时,北京市当天共有两万八千八百六十四人接种甲流疫苗,累计接种三万九千人。其中,产生不良反应者,累计大致有二十五例,其中,和甲流疫苗有关的十四例。
北京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赵涛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部分人员出现的局部红肿和低热等轻微症状,属疫苗接种正常反应。如此大范围接种甲流疫苗,在全世界尚属首次。
·接种原则:“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要现场留观
接种必须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工作人员应事先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相关情况,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受种者知情同意后方可实施;接种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为防止发生群体性癔症,实施群体性接种时,应避免多个受种者在同一地点同时接种。
·应急预案:疫苗接种者异常反应要网络报告
《意见》要求实施接种的地区,应通过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系统开展网络报告,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妥善做好鉴定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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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人群禁止接种
《意见》明确指出,以下七类人群,禁止接种使用疫苗:
1、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3、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
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5、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6、年龄小于3岁者;
7、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对于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意见》标明,局部反应常见疼痛,偶有红肿;全身反应,常见发热乏力、头晕恶心,偶见咽喉疼痛、活动异常(活动减少/增多)、腹泻过敏等,反应均以轻度为主,主要发生在接种后24小时内。
《意见》规定,接种点应具备与接种对象数量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候种室、预诊室、接种室分开设置,并有明显标志,接种现场配备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其他抢救设施,以应对现场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
接种后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意见》要求实施接种的地区,应通过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系统开展网络报告,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妥善做好鉴定和处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所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同时做好疫苗接种的督导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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