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从2015年起,湖南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调整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补贴发放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省人社厅要求,从2015年起,将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进行调整,由毕业年度的6月30日前提前至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12月底前)发放,例如2016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依次类推。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在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申领发放程序为:个人申请。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于每年9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各学校通过班级评议等公开方式,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部门联合审核。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就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确定发放对象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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