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_考试-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年广西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首页 > 

考试

 > 2015年广西造价工...

2015年广西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10月17日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5年10月18日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6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6日。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00;审核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和地址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报名点名称和地址可查看报名表;报名点联系电话可查看广西人事考试网“联系各市”栏目。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1份(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2015年8月3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

4.票据领取。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8月21日-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新考生,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老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4.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自行更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5.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00至2015年10月18日下午14∶30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级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级别)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2.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4. 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5年7月9日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一、根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程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根据国家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在造价工程师执行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 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自考 辽宁沈阳2012年1月自考考点查询
      2012年1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2年1月7日至8日进行。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考试有关信息,沈阳市招考办于2011年12月23日起,在“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开通“2012年1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沈阳市考点考场信息查询”专栏,免费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点、考场以及到达考点乘车路线等信息查询服务。特别提醒:从2012年开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
    • 自考 黑龙江:自考开考实用日本语等四专业
      经全国考办研究,同意黑龙江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用日本语专业(独立本科段)、动画专业(本科)、动画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等4个专业,遴选哈尔滨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开考计划中凡课程名称、学分与全国统考课程相同者(附件中序号标注“*”号者),均应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教材,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用日本语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
    • 自考 辽宁大连2012年4月自考考点乘车路...
      中山区:大连市第39中学24、708、27、402青泥小学11、24路昆明街下车北行400米,403路中山广场下车西行200米。春德小学203路寺儿沟下车。望海小学708、11、24路桂林街下车中心小学708、23、403路中山广场下车。民生小学203路民生街下车北行30米。大连市第33中学203、30路民主广场下车南行。西岗区:石道街小学4、706路南石道街小学站下车。水仙小学西岗区胜利路75号
    • 自考 2016年10月起停止颁发全国电子商...
      关于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考委[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在专科和独立本科段(即“专升本”)中部分课程设定为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教考试【200例6号、考委【2003]3号);部分课程设置了实践性环节和网上作业,规定了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基本要求,并指定由电子商务实践网(www.zk365.
    • 自考 2014上半年辽宁自考将开考两个新专...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发展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满足我省数字媒体艺术和眼视光行业的人才需求,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考委办函(2013)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4月起在我省开考两个新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独立本科)”和“眼视光学专业(独立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独立本科)”是为培养具备数字媒体艺术理论知识和制作能力,能利用计算机等新的媒体设计工具进行数字媒体艺术创作和游戏设计的
    • 自考 2015辽宁自考计算机硬件维护(专科...
      根据全国考办提出的“突出专业主干课程,积极稳步的开展专业层次结构和课程设置调整”的指导思想,为满足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和职业型人才的要求,完善专业课程设置,适应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应主考院校的要求,经专家论证和全国考办同意,现对计算机硬件维护等5个专科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一、计算机硬件维护专业(专业代码:A080778)考试计划中原课程“电工电子技术基础
    • 自考 2014下半年大连自考办理毕业及转考...
      2014年下半年办理毕业及转考工作时间确定,大连市内办理时间为12月1、2、3日,到所属考区自考办办理,县区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提前联系。办理毕业考生需要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所有单科合格证、登记表(要求盖章)、学历认定及免考凭证、转考成绩确认单(省自考办签字盖章),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自然升位无需提供),从本次开始还需上交前置学历的学信档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 自考 辽宁2013年1月自学考试暂时停止
      据辽宁省自考处副处长夏青在“辽宁省201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会”上的发言,辽宁2013年1月自学考试将暂时停止,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应的学习安排。
    • 自考 辽宁2012年自考防作弊措施堪比高考
      10月10日,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2012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日、21日进行。本次考试全省共有86530人报考。为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今年辽宁省自考采取了很多防作弊措施,严格程度堪比高考。设立“封闭式”专用通道据了解,今年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答卷保管室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具有至少两个摄像头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
    • 自考 辽宁2012年上半年自考10个专业停...
      日前,从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到,我省201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已经确定。社会和业务部门委托开考的专科段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汽车维修与服务等49个专业;社会和业务部门委托开考的本科段有会计、法律、电子商务等56个专业,其中交通运输和项目管理专业为新开考专业。应用本科专业有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18个专业。我省201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123个专业,包括49个专科段专业、74个
    • 自考 沈阳开通4月自考考点考场查询 考生对...
      4月2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2013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20日至21日进行。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考试有关信息,沈阳市招考办专门于4月4日在“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上开通了“2013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沈阳市考点考场信息查询”专栏,免费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点、考场以及到达考点乘车路线等信息查询和打印本人考试通知条服务,查询和打印服务持续
    • 自考 辽宁自考考籍证明办理时间调整为每周一
      9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为了方便考生办理自学考试考籍证明(毕业证明、成绩证明),从2013年10月开始,将办理时间调整如下:从每个月的前三个工作日(每个月的1、2、3日,遇节假日顺延)更改为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鉴于现有办理时间已实行多年,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在2013年年底前,在执行调整后的时间的基础上,原有的办理时间继续工作。相关链接:
    • 自考 考生须知:辽宁自学考试各主考院校联系...
      辽宁大学自考办:024-6220217762202174东北财经大学自考办:0411-84667859大连外国语大学自考办:15714062015大连工业大学自考办:0411-86332115辽宁师范大学自考办:0411-82158299大连理工大学自考办:0411-83645026沈阳建筑大学自考办:024-24694053沈阳师范大学自考办:024-8689332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办:02
    • 自考 辽宁2013年自考部分专业停考通知
      金融(专科)、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等十七个专业开考以来,为我省各市及相关行业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随着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才需求的变化,目前这些专业的考生人数急剧下降,已经连续几年报考人数不足150人。经过深入调查和多方论证,结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并征求主考院校意见,决定自2015年4月起停考以下专业:金融(专科)、国际贸易(专科)、市场营销(专科)、电子商务(专科)、秘书(专科)
    • 自考 2014年10月自学考试即将进行 考...
      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都将于10月举行。在此特别提醒,考生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今年10月自考时间为10月18日、19日和25日、26日,成考时间为10月25日、26日。届时将有十余万名考生相继走进考场。考生考前要了解考试地点。自考生可查询考试通知单了解考点地址,成考生的考点标示于准考证上。以往考试中常出现粗心考生找不到考点或由于迟到而无法进考场的情况。考生要注意
    • 自考 辽宁2012年10月自考成绩公布时间
      2012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2年10月20日、21日两天进行。这次考试共有86530人报考,(其中首次报考13540人),报考科次为227827科次。全省14个市将设置33个考区、107个考点、10988个考场。自2012年1月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午的开考时间由8点30分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调整为9点至11点30分,下午的开考时间由14点至16点30分调整为14点30
    • 自考 黑龙江:2008年4月自考网上报考1...
      黑龙江新闻网18日讯2008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从18日开始,此次报考仍实行网上报考(网上银行支付考务费)。据介绍,考生可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进入网报页面报名。招考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为12月18日零点至2008年3月17日24点。报名点受理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分为两段进行,在此时间段报名点招考办同时受理新生报考
    • 自考 辽宁2013上半年自考考籍转入工作结...
      2013年5月6日至10日,我省集中办理了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手续。5月20日至22日,对现场确认的转入信息进行了审核。全省共有495人现场办理了考籍转入手续,转入1004科次。日前,考籍转入工作已圆满结束。为加强对外省转入考生的考籍管理,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我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完善管理,突出重点。根据《关于加强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考籍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外省转入
    • 自考 沈阳2012年4月自考考点查询
      2012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5日进行。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考试有关信息,沈阳市招考办于2012年3月27日起,在“沈阳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com/)”开通“2012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沈阳市考点考场信息查询”专栏,免费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点、考场以及到达考点乘车路线等信息查询服务。点击进入>>
    • 自考 黑龙江省自考计算机课程考试实现无纸化
      2001-08-20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考试首次取消纸和笔,整个考试需在计算机上操作。据黑龙江省招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国自考设北京、江西、黑龙江三地进行无纸笔考试的试点。无纸笔考试的优点是注重能力的考查,考题随机抽取,考生之间考题内容各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机操作,即可得到成绩。
    • 自考 辽宁2013年自考各专业计划发布
      201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今年6月下旬进行,日前,省教育部门发布了各招生专业设置计划,共分为专科段、独立本科段及应用本科段三个层次。此次发布的专科段招生专业共包括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金融专业等51个专业;独立本科段招生专业达58个,除中药学、律师、公安管理等专业之外与专科段专业基本相同。应用本科段招生专业只有18个,应
    • 自考 北京教育考试院:2014年10月北京...
      2014北京马拉松比赛定于10月19日(星期日)上午举行。比赛起点设在******广场内,全程马拉松比赛终点设在奥林匹克公园景观大道;半程马拉松比赛终点设在知春路西口以东300米处。比赛期间将对部分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详细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请考生查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http://www.bjjtgl.gov.cn)。在此提醒考生,请提前安排好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
    • 自考 2015年上半年辽宁自考调整行政管理...
      根据全国考委发布的《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3】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自考办经核对我省开考的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代码:00923)属于停考课程。经报全国考办审核同意,现对该课程调整如下:原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代码:00923)调整为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使用教材为《行政法学》,湛中乐
    • 自考 2014下半年自考外省转入辽宁现场确...
      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7日。办理要求如下:一、考生首先向原所在省份提出转考申请,并办理转出手续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省招考办在办理考生转入手续时,对在我省已有准考证号并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绩的考生直接办理,考生到转入市继续报名考试。在我省没有准考证号的考生,考生首先到转入市报名、摄像后参加考试,待取得至少一
    • 自考 沈阳2013上半年自考转免考办理时间
      申请自考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3年5月30日—6月3日(其中,公休日6月1日除外),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办理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2013年7月4日—12日,考生可以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
    • 自考 辽宁201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入办理...
      为加强对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的考籍管理,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考籍管理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09]78号),2012年下半年外省转入考生考籍转移办理时间为11月5日—9日。具体要求如下:一、考生首先向原所在省提出转考申请,并在办理转出手续。省招考办在集中办理考生转入手续时,对在我省已有考号的考生直接办理,考生到转入市继续报名考试。在我省没有考号的考生,考
    • 自考 黑龙江:2008年4月份自考部份专业...
      黑龙江新闻网讯2008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从12月18日开始,本次报考仍实行网上报考,个别专业将停止受理新生报名。考生可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点击自考网报系统图标,进入网报页面报名。招考部门提醒考生,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为12月18日零时至2008年3月17日24时。据悉,餐饮管理(独立本科段)、餐饮管理(专科)、电力市场营销(专科)、
    • 自考 辽宁2013年4月自考时间:4月20...
      专业名称"2013-04-2009:00-11:30""2013-04-2014:30-17:00""2013-04-2109:00-11:30""2013-04-2114:30-17:00"010/050114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00535现代汉语#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506写作
    • 自考 辽宁2013年上半年自考将开考两个新...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上半年将开考两个新专业为适应我省21世纪我国经济建设对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实用型人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需要,为提升我省建筑工程行业整体水平,同时也为工程管理行业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的现状,提高我省建筑管理行业专业人员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满足专业人员接受职后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要求,不断改善行业基层队伍的层次结构,经国家考办和省考委批准,我省于2013年
    • 自考 2014年下半年沈阳自考毕业时间:1...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4年12月2日—5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如在2014年以前申请完成自考学历认定的,除携带省招考办下发的学历认定合格证书,还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在2014年以后(含2014年当年)申请完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