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职数
英语教研员1名、数学教研员1名。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前锋区内在编在职中小学校教师。
选聘条件
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法律法规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业务能力。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品行端正,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策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强。
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及其研究方面有一定建树,近5年有1篇及以上教科研论文(课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并在区级及以上竞教活动中获奖1次以上。
资格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对应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未评定学科专业的,其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有教龄满10年及以上的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4日。
选聘程序
公布招聘信息
2015年1月下旬通过前锋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前锋区教科局工作群公布招聘公告,公布选聘学科和职位、选聘范围、资格条件、选聘形式及程序等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2月5日—6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205室),联系人:朱亚利,联系电话:0826-2861166。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后进行。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学历证书、加分证明(荣誉证书以及反映本人业绩和教科研水平的原始证明材料等)、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所有证件均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报名者应填好《前锋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审批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若参选人员与选聘职数未达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聘。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教科局政工股和教研室依据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依据进行审查,并于2015年2月7日在前锋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区教科局工作群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测试相关事宜。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聘”的原则,对近3年内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政策:(1)获得国家、省、市、区党委政府(含两办)表彰的“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1.5、1、0.5分;(2)获得国家、省、市、区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加1.5、1、0.6、0.3分;(3)获得国家、省、市、区级部门表彰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分别加1、0.8、0.5、0.2分;(4)相同奖项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共计加分不超过4分。
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2月8日上班时间,到区教科局政工股(205室)领取准考证。
测试(100分)
本次教研员选聘测试采取“讲课(微格课)+评课”的方式进行,其权重比例各为50%,
1.讲课总分为100分。采取抽签确定顺序、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由参加竞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讲课内容,备课30分钟后,运用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手段进行15分钟以内的微格课展示,考评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分。
2.评课总分为100分。由竞聘人员分学科同听一节课后,竞聘人员在30分钟内对听课情况形成书面评课稿交专家考评组,专家考评组根据测试人员的评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3.测试时间及地点
说课时间:2015年2月9日上午(暂定);
评课时间:2015年2月9日下午(暂定);
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4.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由测试成绩和加分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讲课、评课按各自权重比例折合后相加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绩和群众公认度。
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事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2889299(区人社局), 0826-2861166(区教科局)。
本次选聘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参选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选资格,以及在测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况向参选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区纪委:0826—2883123
区教科局监审股:0826—286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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