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我中心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了笔试。按照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专业技术岗位一、专业技术岗位二、专业技术岗位三笔试考试成绩均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因我中心工作需要,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报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批复,将专业技术岗位一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专业技术岗位二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5;专业技术岗位三面试开考比例降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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