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海事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35周岁以下,本市非农业户口;
3.裸视视力1.0以上(含),身体无残疾及缺陷;
4.法学、海事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或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具备船员资格证书;具有英语4级及以上水平;
6. 在水运企业从业3年以上。
五、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5年1月27日至2月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地方海事局网站www.sdsgwy.com(http://www.msa.gov.cn/submsa/TJ/index.html)上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8:00至2月10日8: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无效。报名表请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地方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submsa/TJ/index.html)自行下载,并将如实填写的报名表发送至tjdfhsh@163.com。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于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我局将准考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人员电子邮箱,由其自行打印。
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考试范围人员超过1:3的比例,此岗位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我局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人员电子邮箱,告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专业知识测试。
2.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海景广场2号楼402-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满分为100分,试题由天津市地方海事局命制。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方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submsa/TJ/index.html)予以公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各类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报名网址下载打印)、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采取顺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海景广场2号楼420B。
(三)面试
1.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
2.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海景广场2号楼402室。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谈。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将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在天津市地方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submsa/TJ/index.html)予以公示。
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拟聘用人员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天津市地方海事局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地方海事局网站www.sdsgwy.com(http://www.msa.gov.cn/submsa/TJ/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务咨询电话:2453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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