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注:(1)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2)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3)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31日。
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
报名形式、要求及时间
报名形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注明应聘岗位),多报岗位者不予以受理。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同时将本人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一起扫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zrsc8013@163.com。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15年01月22日—2015年02月22日
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2月22—28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科研成果等材料及基本资格条件的原件在笔试前交到招聘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内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聘工作点),原件暂未取得的,可由相关部门出据证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经初审合格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符合笔试人员名单,我院于2015年3月1日前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时间安排:2015年3月8日笔试,3月9日面试。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内
考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要求。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以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考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要求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核内容:课堂试讲(20分钟)和答辩(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70%、30%),试讲内容要结合本专业内容自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童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57938 65857169
传真:65879301
电子邮箱:zzrsc8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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