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20日,宁夏将进行2013年下半年公务员和参公单位招考报名工作。11月14日,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公布了笔试合格线。
其中,区直机关职位合格线为170分;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和市、县机关职位合格线为150分;乡镇机关职位合格线为150分;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合格线为150分;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合格线为120分。据了解,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对象为:具有自治区常住户口,参加了我区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未被录用的考生。参加了上半年自治区选调生招考等同步招考且未被录用的考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考生报考条件为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7年11月13日至199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201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必须在上半年公务员招考中通过体能测评、取得体能测评合格通知单或参加特警职位警务技能测试达到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线;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等有时限规定的内容,除有明确注明外,统一截止到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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