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轮公众意见征询,广州《异地中考实施方案》确定。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异地中考实施方案》)。2017年起,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在2014至2016年过渡期间,这8%的指标面向所有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包括户籍生和非户籍生。
变化一:过渡期两年变三年
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表示,近年来,广州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已向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全面放开,公办普通高中也已招收部分非广州市户籍学生。省异地高考方案要求各地有与之配套的异地中考方案相衔接,为此,广州拟进一步完善异地中考方案。
根据广州市教育实际情况,若不设过渡期,则将有约3万已在广州初中学校就读的非该市户籍学生因不符合条件而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经反复、多次研究,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异地中考实施方案》设置2014年至2016年为过渡期,所有非本市户籍的初一学生(即现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都可以用3年的时间来准备与中考相关的材料。
2017年起,广州随迁子女如要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其父母某一方需在穗拥有合法稳定职业满3年、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满3年,并在穗参加社会保险(放心保)缴费累计满3年,同时随迁子女需具有在穗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变化二:非穗籍学生占比8%
屈哨兵介绍,目前,广州市每年约有12万初中毕业生,本市户籍学生约9万,非本市户籍学生约3万。全市普通高中学位(含民办学校)共约18万个,每年级约6万个(其中公办学校约5.5万个、民办学校约0.5万个)。
2010年至2013年,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通过择校计划录取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占当年公办普通高中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为7.14%至9.57%之间。根据现有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为了兼顾广州市户籍学生、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升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利益,征求意见稿中列出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广州市户籍学生的人数占学校招生总计划比例的两个方案,一是8%、二是10%.
此外,由于设置了过渡期,可能会有不少非广州市户籍学生转学到广州初中学校参加中考,影响广州市户籍学生和一直在广州初中学校就读的非广州市户籍学生的升学利益。鉴于此,异地中考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建议,过渡期内,借读生须具有初中三年完整学籍才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未来不再放开 8%比例限制
焦点问答
南方日报:目前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比例是8%,未来会不会放开这个比例限制?
屈哨兵:8%的比例是根据既往择校生入读公办高中的比例进行测算的,再加上今年起广州市公办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8%基本可以满足需求。下一步,随着公办普通高中学位的增加,尤其是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优质教育资源的增加,提供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也应该会同步增加。
南方日报:从2017年开始,公办高中按照8%的比例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过渡期与2017年之后的8%比例是否有不同?
屈哨兵:2017年开始,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即父母某一方须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且在广州范围内、在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而过渡期对于稳定住所、职业和社会保险都没有明确要求。
如果过渡期内,有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在广州,他也不是广州户籍,但只要他在广州读初三,也同样有资格来竞争进入这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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