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本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正取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为ac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ac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d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d类考生分配。
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2014年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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