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政策已经确定,有6种情况可享受加分,其中烈士子女的考生最高可优惠加分3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所在学校提出加分申请。
具体加分情况为,农村考生母亲一方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优惠加分10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部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3+ 2高职)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优惠加分5分,报考其它学校优惠加分10分。本人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的考生,优惠加分10分。本人为烈士子女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存根》,优惠加分30分。本人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的考生,优惠加分10分。军人子女根据所在地区类别、岗位等实际情况分别加10分、20分和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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