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受理毕业申请时间为:5月28日1天,逾期不再受理。请申请毕业的考生下载并填写《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
二、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2、准考证(新证和老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新证退还);
3、课程(含论文和实践考核)合格证或网络查询成绩表,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办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部分遗失材料的考生可持相关证件直接来我办申请。(查询网址:http://zk.tledu.cn/,http://www.ahzsks.cn/Examination/以及主考院校自考网);
4、本科毕业生尚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尚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6、免试申请必须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2013年),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证书、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等)及复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根据我省现行的毕业生审理办法,为方便考生,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不要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申请。其他非等级证书免试按规按期提出申请。
三、办理程序:1、考生持上述材料和《铜陵市自考毕业生初审简表》先到机房①号窗口领取《毕业申请校对单》;2、到②、③号窗口进行登记、接受初审并上交材料;3、经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在④号窗口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
四、《毕业申请校对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直接在表上更正即可,但必须提供原始材料备查。
五、毕业生请于2013年7月12日凭发票到市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A4单面复印,并在复印件正面写明准考证号、申请专业和层次。)
注意事项:
1、外省转入的成绩须在5月25日前到省考办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安徽自考网上能查询相关信息。
2、凡在铜陵没有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铜陵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现场办证(领证),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5、护理学本科计划的过渡期已经到期,从2011年开始,毕业生必须按新的计划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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