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日前印发,部分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实施免考。
学历课程免考具体包括5大类。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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