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考委[2006]05号文件关于“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精神,凡符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合肥市考生,请在附件中下载、打印出免试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请于:2010年11月22日—23日,携带文件中规定的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相关学时学分证明以及填写好的申请表,到合肥市自考办(金寨路322号)申请办理。
根据现在的毕业生审理办法,为方便考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等其他符合免试条件证书暂不进行免试申请,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到时直接凭证书原件申请毕业。其他非证书免试按规按期提出申请(否则不能申请毕业)
(免试原件领取时间:2011年1月20—21日
领取手续:凭准考证、身份证、免试凭证领取)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附件2:免考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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