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1 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 1 月 12 日、 13 日举行。本次自学考试广西全区报考人数近 4.5 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近 6000 人;总报考数近 8.3 万科次,较上年同期增加 9300 多科次。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中、高等职业教育沟通衔接工作继续有序开展,本次考试约有 2.3 万名衔接考生报考,报考数约达 4 万科次,均约占总数的 50% 。
本次考试,我区将继续并增加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对试卷存放、分发、回收及考试实施全程监控。同时,我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继续对试卷保管、分发环节实行 6 小时视频监控录像回放制度,对试卷保密室进行全天候监控。考试期间,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考点周边无线信号的探测、追踪、干扰,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
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和规定的考试工具外,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武器、书包、袋子、文具盒、涂改液、修正带、视频音频播放器、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或计算机等带入考场,因各种原因已带到考场的,必须集中放置于指定位置;考生如需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所带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记事、影音播放、无线通讯等功能;监考工作人员不得将视频音频播放器、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我区各考点在考前将对考生、监考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地违禁物品检查,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凡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当科成绩;凡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无论其是否在考试中使用)即构成作弊,自考考生将被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对于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停考或延迟毕业时间等处罚。考生作弊行为被查处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相关记录一经进入“诚信档案”将永久性跟随考生,成为招生院校录取新生、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试工作人员如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所在单位也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考生应在考前仔细阅读《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无意识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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