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将首次开考义务教育专业,在职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提升与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可互认。昨日,省教育厅公布全省获批的124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名单,其中郑州9所。
为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历层次,今年8月,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每年安排两次全国统一考试(4月、10月),首次开考时间为2010年4月。按照规定,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可计算在内,教师最多将免修12学分的选修课程。同时,参加义务教育专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可按1学分折合16学时的比例,记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学时。
经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积极申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全省18个省辖市共有124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获批。其中郑州市有9所,分别为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七区教师进修学校、惠济区教师进修学校、巩义市教师进修学校、荥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新郑市教师进修学校、登封市教师进修学校、中牟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名单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查询。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积极完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职能,支持和鼓励中小学教师参加学习。各“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要在“继教网”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招生咨询、学员报名、注册、管理等各项具体实施工作,为学员提供便利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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