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10月自考的新生可于10月9日领取准考证,这是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要带好从信息复核单上裁下的领取准考证凭单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如果考生当天不方便领取,可找人代领。代领人也要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区县自考办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准考证不但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也是申请论文、办理毕业等自考各环节手续的必带证件。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以免遗失,也不要涂改、损坏。
如不慎遗失准考证,考生要在新生注册期间持身份证到所注册的区县自考办申请重新制作准考证。重新制作的准考证与当期注册的新生准考证同时发放。在未领到重新制作的准考证前,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向区县自考办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以便参加当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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