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卷院校:
200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即将开始,今年考试期间,我区将接受国家考办对自治区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的质量评审,而评卷工作又是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请各评卷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卷、评审工作。
一、各评卷院校要建立以分管校(院)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为负责人的评卷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评卷组、答卷保管组和监察保卫组,要明确各组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必须设立集中评卷场所或相对集中的评卷场所,评卷场所和试题库的建设一定要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设置,各项规章制度一定要完善,所有的答卷收发要按规定执行,严格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等,要有值班制度和值班记录,以确保答卷保密的安全。
三、对评卷教师的选聘和管理要符合规定,所有评卷教师的名单须经主考院校评卷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送自治区考办备案后方可参加评卷工作,同时对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四、评卷前,分管校(院)长与自治区自考办领导要签订评卷《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
五、在评卷过程中,严格履行评卷程序,明确评卷要求,严格执行《评卷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各院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评卷的管理,保证评卷质量,做到评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2006年上半年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审工作的圆满达标。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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