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考核应考者科研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
①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②选题依据和范围;
③完成的时间;
④参考资料;
⑤考核目标、内容、方法。
(2)应考者根据考核大纲的要求,提出选题申请,经主考院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列题,并由主考院校推荐或指定指导教师。
(3)选题申请批准后,应考者根据选定课题内容与实际条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4)应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先经指导教师评阅,提出意见,报送主考院校;主考院校组织有关考核教师进行审阅,对确实完成课题任务并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者,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由主考院校组织考核教师组成答辩工作小组。
(6)答辩和评分应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一般程序为:
①应考者先向答辩小组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价值,主要观点形成过程,论据和论证方法、特点及主要内容。
②答辩小组成员向应考者质询。
③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对应考者的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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