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受理毕业申请时间为:11月27日—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毕业生须提交:(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新证和老证)(经审核后退还),(3)所有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办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和合格证),(4)本科毕业生尚需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尚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生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先领取《毕业申请校对单》,再登记、初审、上交材料。经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缴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人),领取本人《毕业生登记表》。
四、新《毕业生登记表》由A3规格表和A4规格表两部分组成,A3规格表考生填写完毕后不必上交市自考办。
考生务必用黑色钢笔填写,否则无效。《毕业申请校对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请直接在表上更正即可,但必须提供原始材料备查。
五、考生于07年元月19日后凭发票到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A4规格《毕业生登记表》,并将A4规格表作为2、3页粘贴到A3规格表中。(休息日不办公。)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A4单面复印纸。)
来源:铜陵市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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