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办理时间:
受理考生申报毕业时间:11月23日-11月26日
二、考生申办毕业受理地点:
考生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1和2902的在池州市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3的在东至县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4的在青阳县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5的在石台县考办。法律本科、律师本专科材料和公关管理本专科专业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在所在地自考办申请毕业,受理完成后到司法局或公安局进行委托开考单位签章。
三、考生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
(2)按有关规定可以顶替、免考的课程成绩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审批材料;
(3)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合格证书》;
(4)由外省转入的,应提供省考办考籍科出具的《外省学籍归档证明单》;
(5)申请本科毕业的须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合格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进行审查时,考办将打印考生毕业申请校对单,请考生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予以签字。
2、师范类本科专业已面向社会报考,在职教师申请毕业,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方可免试“英语二”。
池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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