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将于1月7日开始,1月3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河北省2012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考场规则及须知》,今年河北省考场将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根据规定,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记者郭鹏)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今年我省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棒。
参加农学门类全国统考化学科目(科目代码为315)的考生需携带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5.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考试科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6.因我省统考科目试卷采用网上阅卷,请考生应试时填涂信息点部分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
7.全国统考科目答案应书写在试题袋内提供的答题纸(卡)上,并在各题所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未在指定位置或超出边框限定区域的作答无效。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案应书写在考点提供的答题纸上(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答案书写在规定以外纸上的一律无效。
全国统考科目名称及代码: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中医综合(307)、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数学(农)(314)、化学(农)(315)、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397)、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39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8)、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4)、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497)、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498)。
8.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9.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纸(或答卷)、答题卡装入原试题袋内,答题卡不准折叠,然后考生用本人签名的密封签密封试题袋,经监考人员收齐本考场试卷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或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不准带离考场。
12.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考试作弊考生,将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考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3.我省将在考试中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重点打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弊案件,一经查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请考生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为避免在安检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考生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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