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签证:从2004年1月1日起,18岁以下申请读中学的学生,其家长或亲属可申请监护人签证赴澳陪读。申请监护人签证必须能够提供足够的资金担保,确保申请人在澳期间的所有费用。而监护人签证持有者不能在澳工作。此具体信息可登陆澳大利亚移民、多元化文化和土著事务部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网站。
经济担保的其他原则:提供的家庭经济担保资金必须与申报的家庭收入相符合。如上述的资金来源只能承担部分在澳费用,申请人必须根据上述有关经济能力的规定,提供不足部分的资金担保。接受非现金资产作为资金担保的证明。
对英语程度的要求:从2004年4月1日起,申请赴澳读中学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学生需提供雅思(IELTS)成绩证明。在这一政策实施后的两年过渡期内,澳大利亚政府会开发一种专门针对中学生的英语语言考试来取代雅思考试。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4.0分,可申请学生签证,并选修不超过30周的英语强化课程,或者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5.0分,在申办签证时可申请直接就读中学课程主课,根据学校通常的课程时间表来签发学生最多30周英语强化课程的签证。中国学生累计学习英语强化课程的最长时间将不得超过4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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