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了解到,山西省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金额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根据《山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是指山西省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国国籍。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山西省按照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70%,硕士生在校生人数的40%,分别给予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奖励支持。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山西省各有关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各高校可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各有关高校也应从学费收入中拿出资金,用于研究生的学业奖励,扩大覆盖面,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各高校于每年6月30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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