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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关于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天津海关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天津海关: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
2.报名推荐表原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延缓派遣毕业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最高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6张,并请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7.“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上述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
四、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天津海关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邮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5号 天津海关人事处干部科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电话:022-65206026 传真电话:022-65206920
天津海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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