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12次自考补报名定于2011年9月6—7日进行,地点:长宁县自考办。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未摄像的考生及新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摄像并缴纳所需费用。补报名期间,不再办理转免考、考藉更正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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