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5.留疆战士配偶。
(二)报考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距离县<市>城区10公里以外的村级小学以及教学点除外),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南疆三地州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HSK等级水平须达到5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4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汇总表
招聘岗位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汇总表
招聘并定编在县以上(含县)学校的教师,先下派到乡镇学校(农村定岗学校)服务3年,服务期满并连续3年经定岗学校考核合格后,才可返回定编学校工作。招聘到县以下(不含县)学校的教师,定编定岗均在招聘学校。
2014年小学双语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总数的30%左右用于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并限本地生源(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招聘岗位,必须是阿克苏地区生源才能报考),具体详见岗位表。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4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并下载、打印《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2014年6月2日-10 日)
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先资格审查,后现场信息采集。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岗位,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4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在有效期内的HSK(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HSK(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下载打印的《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2.现场信息采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地、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电子照相等信息采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23日10︰00-28日10︰00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10︰00-12︰3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16个学科:汉语文;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汉语;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专业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测试120分,综合知识测试30分。
4.试卷命制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笔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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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排名和计算总成绩的依据。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7月10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5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4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可调整为1︰2及以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14年8月1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公示(2014年8月15日-19日)
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www.sdsgwy.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91-7606250、7606258、7606272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汇总表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笔试说明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小学双语特岗教师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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