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第十三师职工及其配偶、第十三师职工子女及其配偶;
2、自愿来第十三师工作的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8岁以下(1986年1 月以后出生)男性,汉族。
(四)优惠条件
退伍军人笔试总成绩加5分;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考程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现场报名
符合职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及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2张,到十三师政务网上下载并填写《十三师招考民兵训练基地警卫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28日
报名确认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笔试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计每人95元。
3.发放准考证及参加考试要求
(1)发放准考证:报名确认后的考生,3月10-12 日到师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2)参加笔试要求:考生持《考试准考证
4.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十三师人事局。电话:0902-2565169 256633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和时间
笔试考点设在第十三师红星中学。
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
《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5天后,考生可通过第十三师人事局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三)面试
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师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递减该职位的招考。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体检。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 2×50%+面试成绩×50%
咨询电话: 0902-2565169、 256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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