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在岗教师须经和田地区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报考);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留学归国人员不得报考;
(5)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消防文员工作将于9月9日正式开始,此次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详情请于2013年9月9日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 www.xjht.gov.cn) (www.sdsgwy.com),详见《2013年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缴费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消防文员考试报名表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5、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8日。
6、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综合测试
(2)答题语种必须是汉语。
(3)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2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10月28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及地区人社局公告栏公布。
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按照《简章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0月30日-11月1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按照1:3的比例,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确定。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3、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考生面试后,还需进行专业测试。
4、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0日。
5、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面试总成绩计算
(1)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2)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和核分员及时整理面试的有关材料,以便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选。
体能测评
1、由地区人社局会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2、测评项目:1500米跑;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
3、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按照1:1的比列,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11月21日。
5、体能测评地点:和田地区体育场
咨询电话: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0903-2053215
地区人社局事业科 0903-2069174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3-206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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